第二部分|R171 的誕生:為了打掉 R79,國際社會花了多少年?

R171 花了六年從 R79 獨立出來,帶著全新的哲學——但台灣要到 2032 年才全面適用,落後國際 7 年 3 個月。

本篇重點概念

  • R171(UN Regulation No. 171)——2024 年 9 月生效的全新國際法規,專門為 AI 輔助駕駛設計,取代 R79 中的 ACSF 補丁框架
  • UNECE / WP.29 / GRVA——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法規制定體系:WP.29 是車輛法規的最高決策層,GRVA 是負責自動駕駛的專家工作組
  • prescriptive 規定式 vs performance-based 性能本位——兩種法規哲學的根本對立:逐條規定數字上限 vs 評估整體系統表現
  • 台灣的三個月時間差——2024/9 R171 生效,2025/1 台灣全面強制 R79,新法已在三個月前上路,台灣選的是被替代的那一個

上一篇,你看到了籠子——一條 1988 年為了液壓管路安全而寫的法規,怎麼在三十多年後,卡住了全世界最先進的 AI 駕駛系統。

這一篇,是打造鑰匙的故事。


2018 年的某一天,日內瓦萬國宮。

一群工程師和法規專家圍坐在會議桌前,桌上攤著一份 R79 的最新修正案——又一個 ACSF 補丁。他們花了好幾年,把「自動輔助轉向」的規則,一塊一塊地塞進這條原本只管「液壓管會不會爆」的法規裡。Category A、B1、B2、C、CSF、ESF,一個接一個的補丁,越補越複雜。

但這一天,有人終於說出了那句大家都在想的話:

「我們不能再往 R79 裡面塞東西了。」

這不是技術判斷。這是一個承認:這段婚姻走不下去了。

R79 原本只需要管好轉向硬體——方向機柱、液壓管、電子助力馬達。但因為「自動轉向」這個新功能出現了,R79 被迫收養了一個不屬於它的孩子:AI 駕駛行為的規範。

一條管硬體安全的法規,和一套管 AI 行為的規則,被迫住在同一個屋簷下。結果是:硬體安全的邏輯綁死了 AI 的行為。3 m/s² 的側向加速度上限、禁止系統主動變道、六公尺視距的召喚限制——每一條都是「硬體安全思維」對「AI 能力」的壓制。

2018 年,這段婚姻正式走向破裂。

不是因為誰做錯了什麼。而是因為兩個本質不同的東西,再也沒辦法裝在同一個框架裡。

接下來的六年,國際社會將花上無數場會議、無數次妥協、無數個深夜的條文拉鋸,去完成一件事:把 AI 駕駛行為從 R79 裡離婚出來,給它一個獨立的家。

那個家,叫做 R171。


▎日內瓦的法規工廠:你不知道的那棟大樓

你的車能怎麼開,不是 Tesla 決定的,不是交通部決定的。

是在一棟你八成從沒聽過的大樓裡決定的。

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(UNECE),總部在日內瓦萬國宮。這個機構底下有一個叫 WP.29 的工作小組——全名是「車輛構造工作組」(Working Part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Vehicles)。它是全球車輛法規的最高議事機構。從安全帶的扣法、到車燈的亮度、到你的 AI 系統能不能自己轉方向盤——全是這裡定的。

WP.29 底下又分了好幾個技術起草小組。管碰撞安全的、管煞車的、管燈光的。而管「自動駕駛」這個議題的,叫做 GRVA——自動化/自主及聯網車輛工作小組(Working Party on Automated/Autonomous and Connected Vehicles)。

GRVA 大約在 2016 至 2017 年間成立。光是這個組織改組本身就是一個信號:自動駕駛的議題,已經大到舊的工作小組裝不下了。它需要自己的專家群、自己的議程、自己的會議室。

這個體系怎麼運作?簡單來說就是三步:

  1. GRVA 起草:技術專家們寫出法規草案,在 GRVA 會議上討論、修改、投票採用。
  2. WP.29 表決:草案送到 WP.29 的全體大會,各國代表投票。通過的法規大約六個月後正式生效。
  3. 各國導入:法規生效後,UNECE 成員國可以選擇什麼時候在自己國內強制實施。

注意第三步。法規生效,不等於你的國家就會用。什麼時候導入、怎麼導入、導入的速度快還是慢——完全取決於各國自己的行政節奏。

這就是問題所在。

日內瓦的法規工廠可以每年出一個新版本。但如果一個國家的行政機器花七年才能消化一個版本,那工廠再快也沒用。

法規的品質問題在日內瓦。法規的速度問題在台北。

記住這個結構。接下來的故事裡,它會一再出現。


▎補丁貼到天花板:ACSF 為什麼撐不住了

上一篇你已經認識了 ACSF——R79 裡面那些補丁。從低速自動停車到緊急轉向,從車道維持到打燈變道。這是國際社會從 2014 年到 2018 年間,一磚一瓦蓋起來的補丁工程。

到 2018 年,ACSF 可以說已經「蓋完了」。五個類別、完整的測試程序、詳細的參數限制。看起來很完整。

但它蓋在錯誤的地基上。

R79 的 DNA 是 prescriptive(規定式) 的。它告訴你:側向加速度不能超過 3 m/s²。加速度變化率不能超過 5 m/s³。變道必須由駕駛人發起。系統不准主動行動。

這套邏輯對硬體安全很好用。液壓管承受的壓力就是那麼大,你超過就爆管。數字寫死,天經地義。

但 AI 不是液壓管。

AI 駕駛系統面對的是動態的、複雜的、每一秒都在變化的道路環境。一個彎道在乾燥路面和濕滑路面上的最佳處理方式不同。前車突然減速時,系統需要的不是一個寫死的數字,而是對整個場景的判斷能力。

用 prescriptive 規定式的框架管 AI,就像用尺規限制畫家的每一筆——你可以確保每一條線都在規格內,但你永遠畫不出一幅好畫。

而太平洋的另一邊,不用尺規的那個畫家,已經在畫驚世之作了。

2018 年到 2022 年,Tesla 的 FSD 在北美市場快速進化。從 V8 到 V10,從規則驅動轉向神經網路驅動。美國的法規體系是「沒說不行就是行」,FSD 可以自由發揮、快速迭代、用千萬英里的真實道路數據去訓練系統。

歐洲呢?被 R79 的 ACSF 困在籠子裡。系統不能主動變道。不能脫手。側向加速度不能超過一個 1988 年思維下設定的數字。

壓力在累積。裂縫在擴大。

補丁,貼到了天花板。


▎六年戰爭:從承認失敗到 R171 誕生

承認一條法規不行了,和真正造出一條新的來取代它——中間隔著一整個戰場。

從 2018 年 GRVA 開始認真討論「R79 以外的方案」,到 2024 年 R171 正式通過,整整六年。

六年聽起來很慢。但考慮到這不是一家公司的內部決策,而是幾十個國家、數百位技術專家、無數個利害關係方之間的多邊談判——六年已經算快了。

這場戰爭的核心爭點,不是技術細節。是哲學

一派是 prescriptive 規定式陣營。他們認為法規的工作就是畫紅線:超過多少是不行的,沒超過就是合格的。清晰、明確、好執行。你告訴我數字,我來檢查。R79 的 ACSF 就是這個哲學的產物。

另一派是 performance-based 陣營——「性能本位」思維。他們認為法規應該定義的是結果,而不是過程。不要告訴系統「你的側向加速度不能超過 3 m/s²」——而是要問:「你的駕駛行為整體來看,是否安全、舒適、像一個合格的人類駕駛?」

兩派各有道理。

Prescriptive 規定式的好處是確定性。考試有標準答案,閱卷不會有爭議。但壞處是它扼殺了 AI 的能力——當一個系統比法規制定者更懂怎麼過彎時,寫死的數字就變成了天花板。

Performance-based 的好處是彈性。它讓 AI 有空間展現能力,只要最終結果是安全的。但壞處是模糊性——「像人類駕駛一樣」這個標準,誰來定義?怎麼測試?怎麼執法?

六年的拉鋸,本質上就是在解決這個張力。

最終的妥協是 R171。它不是純粹的 performance-based,也不是 prescriptive 規定式的簡單翻版。它是一個混合體:用性能本位的精神定義大框架,但在具體測試項目上仍保留可量化的指標。

2024 年 3 月,第 192 屆 WP.29 大會。R171 的第一個版本(00 Series,Phase 1)正式表決通過。

六個月後,2024 年 9 月 22 日,R171 正式生效。

一條全新的法規,專門為 Level 2 / Level 2+ 的駕駛控制輔助系統(DCAS)設計,正式從 R79 的框架中獨立出來。

分家完成。AI 輔助駕駛的規範,終於有了自己的屋簷。


▎新哲學:從「不准動」到「你會接嗎?」

R171 和 R79 最根本的差異,不在條文細節,而在它們問的問題。

R79 問的是:「機器做了什麼?」

側向加速度超過 3 m/s² 了嗎?超過就不合格。加速度變化率超過 5 m/s³ 了嗎?超過就不合格。系統有沒有在駕駛人沒打方向燈的情況下自己變道?有就不合格。

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個數字。每一個數字都是一條紅線。過了就是死。

R171 問的是:「整體行為像人嗎?」

它引入了一個叫「整體動態評估」的概念。不再只看側向加速度這一個數字,而是同時考慮側向和縱向的動態——加速、減速、轉向——的整體協調性。

一個合格的人類駕駛過彎時,不會先死死壓住方向盤不轉(怕超過側向限制),然後在彎道變急時突然猛踩煞車(造成縱向急減速)。他會自然地、連續地調整速度和方向,讓整個過程平順舒適。

R171 要求系統也這樣做。它的測試標準不再是「某個瞬間某個數字有沒有超標」,而是「整段駕駛行為有沒有讓乘客不舒服、有沒有製造不必要的風險、有沒有像一個開了多年車的老手在開」。

這就是所謂的 「擬人化」——讓機器駕駛的行為,接近一個合格的人類駕駛。

聽起來像常識。但在法規的世界裡,這是一場哥白尼式的翻轉。

三十年來,車輛法規的思維是:機器是危險的,我們的工作是限制它。 用數字限制。用紅線圍堵。用禁止來管控。

R171 翻轉了這個假設。它的思維是:機器可以是有能力的,我們的工作是確保人類能在需要時接手。

從「不准機器動」到「你會接嗎?」——這不只是條文的修改,是法規哲學的典範轉移。

如果把法規想像成一道光譜,一端是「完全限制」,另一端是「完全信任」:

  • R79 站在「完全限制」那一端——用數字枷鎖綁住每一個動作。
  • R171 往中間走了一大步——用場景定義和整體評估來框定行為範圍。
  • 而光譜的另一端,是更遠的未來——Safety Case 安全論證模式,車廠自己證明系統安全,法規只審核論證是否充分。那是 Level 3 以上的世界。

R171 不是終點。它是光譜上的一個關鍵跳躍。從數字枷鎖到場景框架,從限制每一步到評估整體表現。

但它畢竟只跳了一步。場景框架仍然有邊界。框架之外的世界——城市街道、複雜路口、紅綠燈識別、無保護左轉——R171 管不到

這些限制,是下一篇的故事。


▎台灣的悲劇時間差

現在,把鏡頭拉回台灣。

2024 年 9 月 22 日,R171 Phase 1 在國際上正式生效。一條全新的法規框架,專門為 AI 輔助駕駛設計,帶著性能本位的新哲學,正式上路。

三個月後——2025 年 1 月 1 日——台灣全面強制實施的,是 R79。

新框架已經在三個月前生效了。台灣導入的,是被它取代的那個舊框架。

這不是陰謀。每一步都照行政程序走。R79 的導入從提案、翻譯、預告、公告,前後花了大約七年——從 2018 年國際生效,到 2025 年台灣全面實施。每一步都合法、合規、合程序。

但這七年裡,世界沒有停下來等台灣。

國際社會從 R79 ACSF 生效(2018)到 R171 取代它(2024),花了六年

台灣消化 R79 一條法規,花了七年

台灣學會舊規則的時間,比國際社會淘汰它的時間還長。

而更令人不安的是:這個慣性正在惡化。

2026 年 3 月 17 日的 VSCC 會議決議:R171(DCAS)的強制實施時間是民國 119 年新型式——換算成西元,2030 年。全面適用是 2032 年

R171 在 2024 年 9 月生效。台灣要到 2032 年才各型式全面適用。7 年 3 個月。

從 R79 的七年,到 R171 的七年三個月。制度的節拍器沒有變快——差距甚至在擴大。

但 AI 的節拍呢?

2024 年,FSD 是 V12,正在從規則驅動全面轉向端到端神經網路。2025 年是 V13,城市道路能力大幅提升。2026 年是 V14。到 2030 年台灣終於導入 R171 Phase 1 時,FSD 可能已經在 V18 或更高的版本上了。

R171 Phase 1 的能力邊界——不允許系統主動變道、不允許脫手——到 2030 年會是什麼概念?那就像在 2030 年強制你的手機只能打電話和發簡訊,因為法規還停留在 2010 年的功能型手機時代。

這不是「政府做錯了」的故事。 沒有哪一個承辦人員偷懶或瀆職。法制程序就是那麼長。公告預告就是要那麼久。部會協調就是需要那些會議。

這是「制度的節拍跟不上技術的節拍」的故事。 制度的時鐘滴答、滴答,每一秒都在走。但技術的時鐘是指數的——每一秒比上一秒走得更快。

當兩個時鐘的速度差越來越大,夾在中間的,是你——坐在駕駛座上,花了錢買了技術,卻被制度的時差鎖住的人。


▎鑰匙造好了。但鎖換了嗎?

R171 誕生了。

六年的談判。哲學的翻轉。從 prescriptive 規定式到 performance-based 性能本位。從「不准機器動」到「整體行為像人嗎」。國際社會傾注了巨大的心力,打造了一條真正為 AI 輔助駕駛設計的法規。

鑰匙造好了。

但 R171 的設計者知道,一把鑰匙不夠。這個世界太複雜,一個版本不可能涵蓋所有場景。所以 R171 從一開始就被設計為三個版本、逐步推進——Phase 1 先站穩腳步,Phase 2 開始破冰,Phase 3 擴大戰線。

每一個版本,都試圖把那扇門推得更開一點。

但每一次推進,都在某個地方停了下來。場景的邊界、技術的複雜性、各國利益的拉扯——R171 帶著雄心壯志而來,三個版本,三次嘗試,每一次都推得更遠。

然後它發現了一件事:打破舊的籠子,不代表你不會走進一座新的。

R79 的籠子是數字。R171 的籠子是場景。數字枷鎖換成了場景枷鎖——更大、更舒適、但仍然是一座籠子。

下一篇,就是那三次推進的故事。R171 做到了什麼,做不到什麼,為什麼不會有第四次嘗試——以及為什麼,即使打贏了這一仗,FSD 的完全解放仍然遙遙無期。


下一篇:第三部分——R171:壯志未酬。三個版本做了什麼、做不到什麼、為什麼不會有第四個。

本文為「FSD 解鎖之路」系列第二部分。 作者:Chu Cheng-Kai / 產業政策部 / 社團法人台灣電動車發展促進協會(TEVA)